我們常常會在藥品的說明書里看到“孕婦慎用”這四個字,而幾乎所有的孕媽媽都會將這四個字奉如圣旨。但是,是不是孕媽媽吃了這些藥,就一定會對寶寶造成傷害呢?“孕婦慎用”的藥就一定是孕媽媽的禁區(qū)嗎?
在哪些情況下我們真的需要“慎重”對待這些“孕婦慎用”的藥品呢?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根據(jù)藥物對動物和人類所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畸危險,將其分為5類,稱為藥物的妊娠分類,簡稱FDA分類??晒┰袐屵鋫儏⒖?。
第一類:早孕期用藥,經(jīng)臨床對照研究未見對胎兒有損害,其危險性極小,如多種維生素。
第二類:動物實驗中未見對胎兒有害,但尚缺乏臨床對照研究;或動物實驗中觀察到對胎兒有損害,但臨床對照研究未能證實。如一些抗生素、青霉素族、頭孢類等。
第三類:動物實驗中發(fā)現(xiàn)對胎兒有不良影響,但在人類還缺乏充分證明或動物實驗中亦缺乏充分的對照研究。如阿司匹林等。
第四類:有證據(jù)表示對人類胎兒有危害,但臨床非常需要,又無替代藥物時,應充分權衡利弊后使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類藥物。
第五類:對動物和人類均具明顯的致畸作用,其危害性遠超過其可能獲得的任何有利效果,這類藥物在妊娠期禁忌使用。如抗癌藥物、避孕藥等。
“孕婦慎用”5大原則——
原則一、隨意用藥很危險
藥物既不能濫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婦因為疾病同樣會影響胎兒,更不能自選自用藥物,一定要在醫(yī)生的指導下使用已證明對胚胎與胎兒無害的藥物。
原則二、可用可不用應盡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個月,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應考慮不用或暫停使用。
原則三、副作用越小越好
當兩種以上的藥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就考慮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原則四、避免聯(lián)合用藥
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lián)合用藥,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藥。
原則五、結合孕周用藥
用藥必須注意孕周,嚴格掌握劑量、持續(xù)時間。堅持合理用藥,病情控制后及時停藥。
最后一個原則要求結合孕周用藥,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胎寶寶各個器官的成長與藥物影響之間有著緊密的關系,不同時間用藥對胎寶寶產(chǎn)生的后果是不同的。基本的原則是,胎寶寶越大,藥物影響越小。
受精前到妊娠第3周——基本無影響
受精前用藥是沒有影響的,受精后的2周內,如果受精卵受到藥物影響,會在著床前自然淘汰、流產(chǎn)。屬安全期。
妊娠3周到第7周末——最敏感
胎兒的中樞神經(jīng)在這個時期形成,心臟、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開始形成,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屬“致畸高度敏感期”。細胞分裂加速,因此收到藥物的影響也最大。
妊娠8周到第11周末——不可大意
這同樣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但主要是手指、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對藥物產(chǎn)生的影響不會像前三周那么大,但是用藥時還是要慎重對待的。
妊娠12周到第15周末——小心荷爾蒙
由于藥物引起異常的可能性已經(jīng)很小,但依然存在。而且這個時候外生殖器還未形成,因此對于荷爾蒙的使用要特別注意。
妊娠16周到分娩——影響機能發(fā)育
這個時期,由于藥物而使胎兒產(chǎn)生畸形的可能性已經(jīng)幾乎不存在了。但是,還是有可能會影響到胎兒機能的發(fā)育,依然要在醫(yī)生的指導下,權衡利弊之后再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