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給兒子命名,往往寄托了自己對兒子的期望。我也未能免俗,只是寄寓了更深—層的含義,我兒子名叫一葦,有人問我,是不是取《詩經》“誰謂河廣,一葦航之”的意思。我承認有這種意思。又補充說:“我不想為兒子預制一個成長的模式,我不愿他將來低眉順眼地做人;我要讓他的個性得到自由、充分的發(fā)展,我愿他形成獨立的人格。‘縱—葦之所如,就是我的為父之道。給他取名一葦,也就是時刻提醒自己要堅持這種教子方式。”
兒子快兩歲了,一天比一天頑皮。比如玩電動汽車,他大多數時候不是讓它在地上跑,要拿在手里看車輪轉動,用手指作剎車制動;或者干脆往地上甩,看它翻跟頭,自己樂得哈哈笑。對此,我不橫加干涉,只給他做些示范動作,讓他知道這東西可以怎樣玩,他不照辦,也就聽其自便。妻子對此提出異議,我說:“這些玩具既然是買給他玩的,怎樣玩,就應該尊重他的意愿。我們大人玩撲克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玩法,為什么他玩汽車就不能選擇自己喜歡的玩法,他這樣甩著玩,損壞得是要快些。但為愛惜玩具,遏制他個性的發(fā)展,損失不是更大嗎?要想他將來不看別人的眼色行事,要想他不墨守成規(guī),就要從現(xiàn)在做起,從這些地方做起,”妻子雖說我講的是似是而非的歪理,但實際上還是接受了我的教育方式。
有人說我把兒子慣壞了,我不同意這種說法。
慣壞兒子,養(yǎng)成他無法無天,無父無母,好吃懶做的惡習,這不是我的愿望。我希望兒子將來能遵紀守法,也希望他能挺直腰桿,理直氣壯地活在世上,敢想、敢做、敢愛、敢恨。對許多同胞所謂的“不慣壞孩子”,我有清醒的認識:那不過是要扭曲兒童的天性,把他們按中國千百年來傳統(tǒng)的模式,塑造成為劉心武小說《班主任》中刻劃出的謝惠敏式的乖孩子。有個性的兒童,在我們生活中往往被斥為“慣壞了”。這是兒童的不幸,也是我們民族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