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變正常人對殘疾人的態(tài)度所作的各種努力,主要是強調(diào)改變正常人的行為。然而,有些權(quán)威人士指出,改變殘疾學生自身的社交行為有可能對正常兒童的態(tài)度產(chǎn)生積極影響。
確實有人主張改變殘疾兒童的社交行為,而不是把全部精力用在矯正正常兒童的行為上。不過,這些人士在提出這個主張時并不認為殘疾兒童得不到正常兒童的良好接受完全是咎出自取。實際上,這些人士承認社交反應必須是雙向的。某一類兒童的行為方式必定會影響另一類兒童的反應。把兩類兒童無法融洽交往的責任全部推到任何一類兒童身上都是不明智的。
格勞巴德、羅森堡和米勒(Graubard、Rosenberg、Miller)是三位首次認識到異常兒童的行為可能對正常兒童產(chǎn)生潛在巨大影響的專家。他們在1971年進行的一次高質(zhì)量研究中,成功地教會被確認為行為失調(diào)的兒童如何矯正他們的老師和同學的行為。格勞巴德等人獲得成功,靠的是訓練行為失調(diào)兒童用通常由教師對他們使用的行為矯正方法。例如,他們訓練這些孩子在教師對他們態(tài)度積極時,用目光與教師保持接觸;而當教師對他們態(tài)度消極時,則中斷這種接觸。此外,他們還教孩子說一些鼓勵性的話,如“嗨,你表揚了我,真讓我高興,學習也更有勁了”,“我喜歡你這樣講課”等等。他們還教孩子盡早到校,以便爭取教師多派給他們一些工作。這些方法極大地增加了教師對失調(diào)兒童的積極反應,同時也大幅度減少了消極反應。在另一次試驗中,行為失調(diào)兒童通過鼓勵正常兒童的積極行為,同時不理會他們的消極行為,成功地矯正了這些同學的行為。
自格勞巴德等人發(fā)表他們的研究成果以來,一些研究者調(diào)查了向殘疾兒童傳授社交技能的效果。盡管他們沒有著意指出他們所做的無非也是教會殘疾兒童矯正同學和老師的行為,人們?nèi)杂谐浞值睦碛上嘈?,從某些角度看,他們實際上就是這樣做的。暫且不論對這些調(diào)查結(jié)果所作的理論解釋,通過向異常兒童傳授特定的社交技能,這些調(diào)查者已經(jīng)成功地提高了他們的社交地位。
希爾·沃克(HillWalker)及其同事設計了一套向兒童傳授較佳社交技能的課程,其中涉及五個方面:課堂技能,雙向反應的基本技能,與人相處的技能、結(jié)交朋友的技能和處事技能。課堂技能包括聽講和遵守課堂紀律。雙向反應的基本技能包括學會用適宜的目光與人接觸、用適度的嗓音說話和依次講話。與人相處的技能包括使用禮貌的言辭。結(jié)交朋友的技能包括服飾整潔,微笑和夸獎對方。處事技能則指對于有可能失去自制的情況,如遭人嘲笑,事情辦糟了等等應如何妥善處理。一項范圍有限的研究表明,這套課程提高了小學學生的社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