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孕婦做激素測定具有以下3點意義:
(1)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GG):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在母血中于精卵結合后的第8~9天即可測出(即月經周期第23天左右),孕卵種植后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在母血中按一定的指數很快上升。正常妊娠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增長的速度,一般是以48小時內上升的百分比來衡量的,但也有以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濃度倍增所需的天數來計算的。據統(tǒng)計,倍增時間為1.2~1.4天,在4~5周則為3.3~3.5天。另有報道,在末次月經后23~35天平均為1.4天。在35~42天為2天。在33~49天則為2.5天。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由合體滋養(yǎng)細胞分泌,在妊娠8~10周達高峰。在孕30天正常的β-HGG>100國際單位/升。孕40天β-HGG>2000國際單位/升。孕10周β-HGG>5000國際單位/升。14~16周后逐漸下降,如早期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處于低水平或有下降趨勢,提示有流產的傾向。但有時胚胎發(fā)育不良或死亡后,滋養(yǎng)細胞的功能卻不一定立即停止,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不一定下降,故須結合臨床做出判斷。
(2)人胎盤泌乳素(HPL):孕婦血中人胎盤泌乳素的生理水平可以作為胎盤功能的標志,妊娠6~7周時正常生理水平是0.02微克/毫升,8~9周時為0.04微克/毫升,人胎盤泌素水平低常是流產的早期異?,F象,如10~11周時人胎盤泌乳素小于0.05微克/升,12~16周時人胎盤泌乳素小于1微克/升則易流產。
(3)其他:除前面所述的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及人胎盤泌乳素外,還可測定母血中的雌激素、孕激素、促性腺激素等,在不同的妊娠時期具有一定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