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分析說,嬰兒會對別人的憂傷、痛苦等表現(xiàn)出同情,主因是他們還不具有“我自己”的觀念,他們把自己的憂傷和別人的憂傷混淆在一起。到了1歲左右的時候,幼兒開始認識到別人和自己的區(qū)別,但仍然對別人的感情狀態(tài)作出靈敏的反應,并認為能使自己高興和滿足的事情也會使別人高興,用自己喜歡的東西試圖使別人高興和喜歡起來。到2歲多,孩子開始感覺到別人的痛苦不像自己的,至少不完全是自己的痛苦。因此,他會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nèi)千方百計想辦法,試著用各種辦法使別人高興起來。同時,嫉妒也在潛移默化中形成。
利他感情的培養(yǎng)與環(huán)境的關系也很大,這是一些心理學家通過試驗證明的。母親善于用事實對孩子進行直觀的利他主義思想教育,她的孩子就會以母親為榜樣,關心別人。比如,一只小花貓鉆在一堆棉紗團里出不來,左抓右撓,喵喵亂叫,母親見狀就趕快走上去把棉團清理一下,把小貓抱出來。孩子看到這一切就會受到啟發(fā)和教育,以后他會學著媽媽的樣子處處關心他人。心理學家認為,如果母親感情上過于嚴厲和強烈,可能會使自己的孩子產(chǎn)生憂慮心理和具有侵犯性。要讓孩子學會原諒。
因此,嬰幼兒的利他思想是可以培養(yǎng)并使之成熟的,同時也很容易在處于萌芽狀態(tài)就被扼殺殆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