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童是視力殘疾最為嚴重者,即指優(yōu)眼最佳矯正視力小于0.05或者視野半徑小于10°,根據調查資料顯示,我國大陸18.1萬0-14歲的視力殘疾兒童中有49.2%為盲童,6-14歲學齡階段的盲童有7.81萬人。因此研究這類兒童的人格特點及其教育對策不容忽略。
一、盲童的人格特點
對盲童的人格研究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都不算太多,我國的教科書在涉及這一問題時大多數是輕描淡寫地一帶而過。如臺灣省的某教科書概括為:6-10歲的男盲童缺少安全感、缺乏自信心、自我意識強、無歸屬感、心思不專一;女盲童消沉、缺乏自信、自我意識強、無歸屬感、心思不專一。11-15歲的男盲童猜忌心強、成就感偏低、缺乏自信及歸屬感、對愛的需求強烈;女盲童消沉、成就動機低落、缺乏自信及歸屬感、有的心思不專。大陸某權威專著概括為:盲童性格
內向、不易與別人融洽相處、容易有
自卑心理、對生活態(tài)度消極、對自己的缺陷很敏感等。結合過去我國研究的成果和本人近年來在北京盲校的觀察與研究,盲童的人格特點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氣質方面
根據大量觀察,發(fā)現盲童的氣質傾向以粘液質和抑郁質類型的局多,而多血質和膽汁質類型的人數較少。某盲校通過對觀察食堂開飯晚了之后學校盲生的氣質表現,統計出膽汁質類型的占11%、多血質類型的占13%、粘液質類型的48%、抑郁質類型的占28%。
2.能力方面
盲童的能力發(fā)展從質的角度來看,與普通兒童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其聽覺分辨能力、
觸覺能方比普通兒童高些,但他們普遍存在著應變能力尤其是應變新環(huán)境的能力差、定向行走能力差、操作能力差等現象;其能力發(fā)展從量的角度來看,國內外均有智商測查結果表明:盲童與普通兒童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從皮亞杰發(fā)展階段論角度來看盲童每個階段的發(fā)展要比普通兒童緩1一2年左右,其生活、勞動、
運動等能力的形成和發(fā)展都比普通兒童晚而且慢,生活適應能力較差;其能力從發(fā)展的角度來看,大多數盲童的發(fā)展在16歲前后都存在著一個“快速趕上”期,使其與普通兒童之間的差距迅速縮小。
3.興趣方面
盲童的興趣發(fā)展受個體心理過程的影響很大,常年以耳代目和以手代目.使得他們對聽覺信息和觸覺信息更感興趣;就興趣品質而言,盲童與普通兒童相比在興趣的廣度方面尤其在視覺刺激信息方面顯得不夠廣闊。但在興趣的穩(wěn)定性方面則比普通兒童稍強。
4.性格方面
與普通兒童相比大多數盲童在性格方面也頗具特點:他們中多數在對社會、集體、他人的態(tài)度上,表現出自私、漠不關心、缺乏同情心、冷酷無情、孤僻、不善于與人相處的性格傾向;大多數盲生對待學習表現得非常認真、踏實,而對待體力勞動則表現得懶惰;在對自己的態(tài)度方面通常表現為異常的自尊、自負或自卑、缺乏自信心。盲童在性格的意志特征方面主要表現為依賴性、不果斷性和堅韌;在性格的情緒特征方面主要表現為情緒困擾、情緒不穩(wěn)定(占41%)、更為敏感(占47%)、消沉、抑郁、焦慮者占多數,愛鉆中角尖。
二、影響因素的探索
人格并非是與生俱來的,也就是說并不是每個盲童一出生時就注定了其人格都和上述描述完全相同,現實生活中盲童的人格并非千人一面,這是因為人格的構建受各種先天和后天因素綜合影響。
1.目盲導致的認知局限性的影響
盲童在認知方面其認知途徑發(fā)生了變化.原本應由視覺來感知的外部信息只好轉道通過其他感覺來感知了,聽覺和觸覺成為他們感知信息的主要途徑;個體認知的廣度受到限制,因為視力殘疾影響了個體活動與感知的范圍,而且有許多外界信息是無法通過其他感覺來代償感知的:如顏色、亮度、二維體、光學
藝術、氣狀物體、太小的物體、太大的物體、太遙遠的物體、太嬌嫩的物體等;心理學研究認為目盲會影響個體認知的深度、速度等。
盲童的心理發(fā)展過程在遵循普通兒童心理發(fā)展基今規(guī)律的同時又具有一些特殊性:盲童在刺激“需要”產生的動力方面,因外界施加者的降低要求和個體自身未能接受外界刺激或信息接受不清晰或接受不完全而“打了折扣”;在“需要”產生的途徑方面,因代償感知覺無法代償感知一些非由視覺途徑感知不可的外界信息而受到影響;在“需要‘,產生的量方面,因認知廣度、速度、深度的局限而明顯不及普通兒童:在“需要”的水平方面,因起點低而影響向縱深方向發(fā)展;在新舊“需要”更替的速率方面因認知發(fā)展速度和“積極活動”水平低落而比普通兒童低;在“需要”的表現形式上其動機、目的、興趣、理想等方面都因視力殘疾而受到影響。
沒有心理過程就根本談不上個
性心理活動、心理過程特別是個體的認知過程和心理發(fā)展過程對個體人格的形成和發(fā)展的影響至關重要,個性心理特性在心理過程中形成,又反過來影響著心理過程的形成;同樣個體的個性傾向性制約著人的所有心理活動、心理狀態(tài),制約著心理過程。這些盤根錯節(jié)的關系說明個性傾向性、心理過程、個性心理特性、心理狀態(tài)之間相互依賴相互制約,任何某一個方面出現問題都會影響著其它因素的發(fā)展,因此目盲帶給個體的不僅僅是認知發(fā)展的影響,同時目盲還直接或不直接地影響了個體人格的形成和發(fā)展。
2.早期生活環(huán)境的影響
盲童早期的生活環(huán)境對其人格的構建影響十分重大,絕大多數盲童入學前都是在家庭里成長的,因此父母和家庭成員對盲童的態(tài)度就顯得尤為重要。
盲童因失去占個體感知信息量80%的視覺感知優(yōu)勢而顯得外界刺激匿乏,由于宣傳和社會教育不夠.許多父母此時還不知道應該及時采取措施或對采取什么措施仍束手無策,在聽覺還沒有完全賦予意義時,個體發(fā)展的需要從外界因素來說并未得到充分的滿足,盲童在外界刺激得不到滿足時極有可能在自己身體上尋求刺激,從而許多盲童慢慢地形成了自我刺激性行為(self-stimularion behavior),這種行為一旦成為習慣性癖性行為,將影響個體積極探索外界環(huán)境、害怕并拒絕接受新事物,影響個體能力的形成和發(fā)展以及個體對社會、對集體S寸他人正確態(tài)度的形成。
幼年的視力殘疾兒童常因看不到父母的微笑而不能回報以微笑,父母常因此而失望,致使孩子缺乏兒童發(fā)展所必須的抱、親、寵、逗等情感刺激,孩子寡歡、抑郁、消沉、焦慮,父母更為失望,如此惡性循環(huán)由不良的親子關系造就盲童性格的情緒特征方面許多負面特征;或者有的父母走向另外一個極端,因為孩子的目盲而過分溺愛,造就了有的盲童依賴、自卑、焦慮、自私等不良人格;再加上一些不良社會因素的影響,在經受若干次挫折之后,有的視力殘疾兒童經受不了打擊,不能正確處理好有關事情,于是在情緒情感發(fā)展方面通常出現異常。
有的盲童如果早期教育不力,常常因活動范圍有限、活動欠量或家庭環(huán)境過于保護等因素,特別是一些家長害怕自己有殘疾的孩子被別人欺負,限制盲童與外界接觸的機會,導致有的盲童在對外交往、接觸同伴、接觸社會等方面產生障礙。
3.社會生活環(huán)境的影響
由于社會人群的絕大多數都是明眼人,社會的許多環(huán)境都是按照視覺的標準而構建的,盲童以無視覺的孱弱之軀來適應視覺社會必然會躊躇得不知所措、失卻安全感等,在許多情況下會感到無能為力而常常焦慮。自卑、缺乏自信及歸屬感。
盲童所生活的社會環(huán)境也會影響盲童人格的構建:傳統社會對目盲的迷信解釋上對盲人的種種偏見、無知者對盲人不公或不善甚至于歧視的態(tài)度,以及社會壞境中各種并未考慮到盲人需要的房屋建筑、公共設施、交通道路等,這些都會影響盲童人格的正常發(fā)展:缺乏自信心、自卑、缺乏伙伴作用而失去交往機會、參加社會活動不便,很難就業(yè)、連累家人……
4.盲童自身對目盲接納情況的影響
盲童自身對目盲的接納情況是盲童人格構建的情況的內部影響因素,所謂對目盲的接納就是兒童建立對目盲的客觀正確的認識,意識到自己與普通人的不同、目盲時自己各方面的限制和影響、能做什么以及不能做什么、目盲的補償。目盲的康復、建立恰當的自我概念等等。其中以盲童對目盲接納的程度和對目直接納時間的早晚影響最大。
三、教育對策
教育的功能與目的除了促進個體全面發(fā)展以外.還包括促進個體個性的發(fā)展的建構個體健康的人格,面對盲童因種種因素而導致的一些人格問題,盲教工作者并非束手無策。
1.加強早期干預與指導
既然盲童早期生活環(huán)境對盲童人格的影響很大,因而等到盲童入學以后才開始建構與矯正明顯已為時太晚了。作為盲童教育工作者應設法從改進盲童早期生活環(huán)境入手,指導盲童教給家長對盲童應持的正確態(tài)度、應使用的正確的撫養(yǎng)方式、如何適時適量地提供各種適當的刺激、如何幫助盲童及早地學會控制身體和走路、如何訓練盲童有效地利用其他感官、如何安排并鼓勵盲童積極正確地與小朋友交往、如何幫助盲童接觸了解社會……國外的無數實踐經驗證明,對盲童早期干預越早、越得力,其身體發(fā)展、智力發(fā)展、人格發(fā)展就越接近于普通同齡兒童。
2.引導盲童正確認識目盲
目前我國試行的《全日制盲校課程計劃》比較注重對盲童進行認識身身殘疾的教育,在某些學科要求中作了明確的說明,要求學生能正確對待視力殘疾的影響(初中生物),具有實事求是的唯物主義科學態(tài)度(初中物理、化學、生物);培養(yǎng)學生熱愛生活、樂觀開朗、不怕困難、積極向上的進取精神(小學思想品德);培養(yǎng)學主自尊、自信、自強、自立、戰(zhàn)勝傷殘、立志成材的精神(初中思想政治);結合殘疾人的先進事跡進行思想教育以增強學生的集體現念、組織觀念和主人翁責任感,增強與傷殘做斗爭的信心和勇氣〔班團隊活動人培養(yǎng)熱愛勞動人民、熱愛社會的感情,增強社會責任感和社會交往能力(社會實踐活動)。這說明我們在盲童人格建構方面已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在具體學科的教學中如何具體操作等細節(jié)方面尚有待縱深發(fā)展;上述內容固然重要,但使學生了解目盲的原因、目前視力的狀況、預后、如何克眼目盲的不良影響、目前自己的優(yōu)勢、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優(yōu)勢、目盲了我還可能做什么等內容對構建盲童的人格也非常重要。
3.指目盲童學會與社會環(huán)境互動
盲童與社會環(huán)境的互動應該包括一方面盲童通過學習,使自己不斷地適應自己周圍的社會環(huán)境;另一方面盲童可以通過各種社會活動如參觀訪問、社會服務、與普通學校聯誼等接觸和了解社會,擴大與健全人之間的溝通和交流,親身感受社會對殘疾人的關懷。培養(yǎng)熱愛勞動人民、熱愛社會的感情,增強社會責任感和社會交往能力,這實質上也是讓社會了解盲童、了解盲人的過程。盲童不斷參與社會生活使社會意識到了盲童(人)的存在,不斷地了解了他們的需要,進而理解這一群體、關心這一群體、幫助這一群體,從而使“盲童成長的社會環(huán)境得到”了改進,有利于構建盲童健康的人格。
4.加強盲校心理衛(wèi)生個別輔導
盲校學生個體間差異很大,盲童有的來自城市、有的來自農村;有的家庭注意到了早期干預、有的什么也沒做;有的先天失明、有的中途失明;有的尚有光感、有的眼前一片漆黑;有的入學時八九歲甚至更大、有的還不到七歲;有的非常聰明、有的有明顯的智力問題;有的就是單純的視力殘疾、有的兼有其他的殘疾甚至好幾種;有的人格方面問題大多、有的則幾乎近于正常;有的人格在這方面有問題、有的則在那方面有問題……這些林林種種的差異告訴人們,目前我國所推行的班級集體授課制是無法滿足全體學生人格發(fā)展需要的,它要求盲校在集體教學之外必須有針對各個視力殘疾兒童的特殊需要而適當地補充個別教學或小組教學。盲??梢栽凇秱€別矯正》活動課程中安排心理衛(wèi)生個別輔導。針對不同盲生的不同人格問題作針對性的心理咨詢、輔導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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